醫療器械商品儲存環境溫度、濕度范圍
《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》有明確規定,具體如下:
第二十五條倉庫溫度、濕度應符合所經營醫療器械說明書或標簽標識的要求。對有特殊溫濕度儲存要求的醫療器械,應當配備有效調控及監測溫濕度的設備或儀器。
第二十六條經營需要冷藏、冷凍儲存運輸的醫療器械,應當配備以下設施設備:
(一)與其經營規模和品種相適應的獨立冷庫或冷柜;
(二)用于冷庫溫度監測、顯示、記錄、調控、報警的設備;
(三)能確保制冷設備正常運轉的備用發電機組或者雙回路供電系統;
(四)需要進行運輸的企業應配備冷藏車、冷藏箱或者保溫車、保溫箱等設備;
(五)對有特殊低溫要求的醫療器械,應當配備符合其儲存要求的設施設備